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郭鑫鑫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干线公路交叉口右转车辆与非机动车冲突精细化治理实例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21-02-06 16:54)    点击:400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呈现新的特征。在市郊或城郊结合部的干线公路沿线,由于两侧地块不断开发建设,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量逐渐增长。干线公路大型、重型货运车辆流量大,交通量占比高,因此,在平交口范围内,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争夺优先通行权的矛盾日益凸显,导致机动车辆右转过程中碰撞碾压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事故时有发生。那么,如何改善干线公路交叉口通行条件,减少右转弯车辆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冲突呢?

  1

  在交叉口处,为何右转机动车易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碾压事故?

  一方面,行人或非机动车对大型货车前、后轮行驶轨迹之间的轮迹差缺乏足够认识,在等候红灯或等待穿越时停靠位置过于靠前,导致货车右转时来不及避让。另一方面,平交口右转半径较大,行驶条件较好,大型车辆右转时车速过快或者看不见“反光镜盲区”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这客观上导致了驾驶人观察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反应时间不足。

  另外,有些交通参与者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规则的意识,非机动驾驶人者在通过交叉口时往往不减速,甚至抢行。此外,逆行、随意穿插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这些因素给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

  如何提升交叉口安全性,减少右转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冲突?

  为提高交叉口的安全性,相关部门曾采取了很多改善措施,如加强宣传教育与执法、在平交口入口前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右转机动车减速、在平交口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与标线、设置醒目的彩色沥青和地面标记等来提醒交通参与者,但经过长期实践发现效果并不理想,仍难以对交通参与者,尤其是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行为形成有效约束。

  鉴于此,可考虑通过设置硬隔离设施,对交叉口内非机动车、行人及大型车辆的行驶轨迹加以硬性约束,在不明显影响通行效率的条件下,实现安全的目的。当然,机非硬隔离的设置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路口实际情况,尽量利用既有设施,降低工程实施成本。如果设置机非硬隔离设不当,也会出现“无效隔离”、“隔离岛头突出”和“大型机动车转弯半径不足”等问题,反而会增加事故风险。

  3

  在交叉口处,如何科学、合理的设置硬隔离设施?

  下面从精细化交通组织设计的角度,介绍采用水泥隔离墩缩小交叉口右转半径,限制非机动车无序过街轨迹的工程措施:

  01硬隔离设置基本原则

  为保证混凝土隔离墩对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约束效果,以及具备良好的视觉诱导效果,其需要满足以下2个基本要求:

  一是硬隔墩设置的范围:自平面交叉口干线道路上游入口处机非分隔带(或分隔栏)端头开始,至下游出口处机非分隔带(或分隔栏)端头止。在被交道路如果没有机非隔离带,则隔离墩需要向被交道路下游路段各延伸不小于5m。二是除行人和非机动车通道开口外,隔离墩需要连续设置。

  02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组织

  为确保交通安全,对于路口所有的左转非机动车,其行驶路径取消直接左转,改为“二次过街”,且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一般情况下,应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通行空间。若路口非机动车流量较大、车型较宽,行人流量较小,可适当压缩人行横道宽度(最小可压缩至3m),从而拓出非机动车专用过街通道。如果交叉口受条件限制而无法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时,非机动车可与行人共用人行横道。此时,应规定非机动车须下车推行,并设置明显的交通管理标志。

  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在路口增设一道隔离墩对非机动车行驶路径加以限制和引导,迫使其适度绕行后过街,以降低速度;同时,避免其逆行过街。

  03硬隔离的半径、开口宽度、开口数量要求

  通过对硬隔离的半径、开口宽度、开口数量的控制实现交叉口交通安全效果的提升。这三个参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以适应实际的交通需求。

  ☞ 硬隔离转弯半径。转弯半径需要考虑交叉口机动车辆本身的转弯半径要求,合适的转弯半径能够对右转车辆形成有效约束。硬隔离右转弯半径建议取值范围6m~15m,具体视平交口实际情况而定。

  ☞ 硬隔离开口宽度。硬隔离设施需要于适当位置开设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开口,开口宽度要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非机动车车型相适应。一般情况下,建议行人过街开口宽度取3m;在非机动车流量较小的情况下,非机动车过街开口宽度建议取2m;若非机动车流量较大或者相对较宽的三轮车等车型较多,则建议非机动车过街开口宽度取3m。具体视平交口实际情况调整。

  ☞ 硬隔离开口数量。右转处硬隔离开口数量可为2~4个,具体视平交口实际情况而定;大型平交口,如主干路-主干路相交路口,一般人行横道位于安全岛内,建议隔离墩设置4个开口,两个方向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开口全部独立;主干路-次干路、主干路-支路相交路口,可在横跨主干路方向设置2个开口,在横跨次级道路上行人和非机动车共用1个开口,隔离墩共计设置3个开口;对于相对较小的路口,如次干路-次干路、次干路-支路相交路口,可在每个方向各设置1个开口,隔离墩共计设置2个开口。

  04配套设施要求

  隔离墩设置完成后,需要配合设置相关的附属设施,相互配合形成一个系统, 对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右转机动车加以引导和警示。需增设的附属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立面标记、反光膜、红白警示柱等。

  ☞ 反光膜贴于隔离墩靠机动车一侧的立面上,用于诱导右转机动车驾驶人的视线,反光膜的反光性能需达到Ⅳ类标准以上。

  ☞ 红白警示柱主要设置于隔离墩开口处的端头,用于提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小心驾驶,避免与隔离墩发生碰撞。另外,在隔离墩的人行过街开口处也需等间距设置红白警示柱,用于保证行人能够穿行,阻挡非机动车穿行。

  ☞ 适当采取有关的“视觉增强”措施,主要包括:雨夜反光标线、预成形标线带、发光道钉等,增强夜间、雨天的视认性;有实施条件的情况下,非机动车过街区域内可采用彩色铺装。

来源:交通言究社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郭鑫鑫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郭鑫鑫律师,郭鑫鑫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郭鑫鑫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73899771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郭鑫鑫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开封律师 | 开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郭鑫鑫律师主页,您是第12825位访客